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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全省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纺学[2019]21号

 

关于报送2019年度全省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2019年度全省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且符合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以及本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离、退休人员。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程序

  (一)从今年起,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选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222.190.110.123:5501/zc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注: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仅供参考,不能直接填写)

  (二)按属地原则进行书面材料报送。

  1、各设区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向当地人社职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送。

  2、县(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县(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设区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

  3、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

  (三)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审查各种证件材料时,应核查原件。

  三、申报书面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书面材料内容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4大小,1份,由各设区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盖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请从系统中打印,一律用A3纸小册子方式正反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钉,不得放大或缩小,3份,每份须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大小,20份,每份须盖所在单位公章。

  4、证件照片1张,大1吋,照片背面请标注单位、姓名。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其余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经单位及各有关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后退回,无需再报送)。

  6、 三分册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第一分册:个人总结等材料

  1、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2、

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仅限离、退休人员提供)。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

  1、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3、

继续教育证书以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原件;

  5、

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原件。

  第三分册: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

  1、

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2、

个人专利证书复印件(集体专利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3、

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4、

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5、

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

  6、

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7、

发表的论文(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和出版的著作等反映技术成果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装订要求

  为方便审核申报材料,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成册申报材料需按要求装订,说明如下:

  1、三分册申报材料要求为胶装,左边竖向装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针装订。

  2、装订材料需按照规定的装订内容顺序装订。

  3、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一律编写在右下角,与目录对应。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应有完好的封面。

  4、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全文。

  5、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及各管理部门核实,加盖单位审核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需胶装,建议采用手册形式打印装订,封底应为“评审、登记备案情况”面。

  四、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纺织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的有关条件,按照《江苏省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3、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和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

  5、评审费标准:每人500元。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2019年7月31日前。

  2、报送地点: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南京市中山东路482号纺织大厦2405室)。

  3、联系人:李梅  电话:025-84505614

  

                                                             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

                                                               2019年4月26日

  

抄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二:高级一览表.xls

附件三: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四:分册目录.doc

附件一:高级简介表.xls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x(此表仅供参考格式,填写仍须从文中所述端口填报并下载打印)